第二六六章 皇帝改良的死路-《新顺1730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封建王朝,终究是封建王朝。

    青苗法在大顺这片土地上,早就死了。

    但在朝鲜国,实际上还存在着,只是换了个名字,叫“还米制”。

    封建王朝搞这一套,最终会搞成什么样?

    老马在其评价“披着圣西门的社”的拿破仑三世的政策的《评法国的动产信用公司》一文里,已经说的很清楚了。

    搞这一套,不管是出发点很好的青苗法、还米制。

    最终的结果,都会变成【御用性质和投机性质的敛财工具】。

    只不过,在农业社会,毕竟农业才是最大的产业,所以只能搞搞青苗法。

    而在工业社会,尤其是披着“发展实业”的美好设想的新时代,这种【御用性质和投机性质的敛财工具】,会走到什么方向,也就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封建王朝掌握的“库银”这种金融机构而言,自然会选择【增加自己的业务和减少自己的风险】的操作模式。

    而怎么操作,老马也说的很清楚。

    【利用特权,以及朝廷支持的大量资本和贷款。从而使得,它所建立的每一个新企业的股票刚一发行,就肯定能在市场上赚到贴水。】

    【……总之,获取贴水,是这种(御用性质和投机性质的敛财工具)的金融业的真正运转核心】

    至于封建王朝会不会这么玩,那也是显而易见的。

    毕竟,朝廷运转,需要钱。

    对一个封建王朝而言,难道会以坚定不移的工业化发展、让国家富强复兴为目标?

    显然不是。

    于是,当看到其中的巨大利益时……朝鲜国现在还存在的、本意是帮助小农、但已经沦为一种敛财工具的“还米制”,至今还存在,并且在大顺扩大和朝鲜贸易并掐死了日朝私自贸易后,成为了朝鲜国朝廷非常重要的财源——由朝廷发放的高利贷,来换取大顺的白银和其余商品,维系运转。

    所以,这套东西,最后会玩成什么样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老马对这一套东西,说的可谓是非常清楚。

    【(理论上),如果该机构能够把所有的工业公司的股票都换成它自己的债券,那么,它的确会成为法国整个工业的最高指挥者和所有者(也即圣西门主义构想下的大银行,作为工业的指挥棒)】

    但实际上,【在实现这一目的的道路上,由于上述经济条件而随之发生的破产……】

    似乎,创建者忽视了这件事。

    但,实际上【并未忽略,相反地,他们已经考虑到了。当破产发生时,在众多法国人的利益被牵连进去之后,波拿巴政府似乎就有理由去干涉动产信用公司的事务……】

    【(在卷入更多的人后,通过有理由的干涉),皇帝企图把动产信用公司的债券换成国家债券以掌握法国工业(从而在不进行剧烈的社会的革命和所有制变更的情况下,实现国家对工业的彻底掌握,亦算是一种‘变种赎买’的改良方桉)】

    但问题在于。

    【皇帝是不是比动产信用公司更有偿付能力呢?】

    换在大顺来说,产业破产什么的,都是正常事,哪有只赚不赔的?

    但你皇帝准备这么玩,将来你要是玩崩了,赔钱是肯定不会赔,也赔不起的。到时候,你靠啥赖账呢?

    这不就又绕回来了吗?

    不想还账,想赖账。那就看到时候你债主死,还是欠债的死呗。

    皇帝能不能赖账?能,之前经常赖,而且那些盐商什么的,脆弱的一批。

    然而新时代之下,既想着改良……哪怕说,就是以作为【御用的敛财工具】为目的,在大顺的现实条件下,依旧可以催动大顺的工业高速发展。

    实业高速发展,那就不是脆弱的盐商了。到时候,想赖账……可就不好赖了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